Friday, June 11, 2010

人真的是迟早要死的...这是真的!



摘自 [恋恋风尘]http://www.bbsland.com



望了山东老汉杀死自己女儿女婿的惨剧,真的觉得很悲哀。



老头杀人当然是犯罪,可他毕竟老而糊涂了,而且只是一个文化素质不高的农夫;

我们还能对他说什么呢?可作为他女儿女婿的一代,却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,做

人却如斯失败?让人痛惜!



有的中国人真的是很可悲。他们一来美国,就以追赶美国人的生活水准为独一目的;

并不惜为此抛弃对海内父母的责任。



可能有的父母在海内自己生活就很有保障,那是做儿女的幸运!可对许多白叟来说

并不是如斯,海内的社会保障之差,大家都清晰的 (至少大家在批评 *** 时,好

象这一点都是记得蛮清晰的)。那说明我们这一代仍是需要孝道,需要负担一些父母

的养老;绝管我们已在美国 --- 这个子女不需要负担父母的社会。



其实以大多数人在美国的收入,轻微孝敬一下父母,对他们在美国的生活水平影响

能有多少?



为了在美国活得阔气,有头有脸,有的中国人本可以负担个30万的房子,可却一定

要买40万的房子;本可以买20万的房子,却非要去负担30万的房子。想想,买个便宜

几万的房子,把宽余出来的钱用于孝顺父母,那父母的糊口改善可能会上好几个挡

次。



物质消费是无止境的,加拿大华人,如果说理想的美国的物质生活水平是100%,而你现在正在向

90%努力;那么你把自己的要求降低到85%,把从中的省出来的5%给父母改善糊口,

那不至于太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吧?何况生活质量也包括在绝到自己责任时所得到

的精神上的愉悦。



我有个朋友的妻子很有意思的,两人收入很高,买了40万的房子,可每次他老公提

出要孝顺父母一些钱,给他们改善改善糊口,她就反对说:“我们自己还在还债,

那有钱剩下给你父母。”

后来,这位朋友大概绝望了,觉得要把“债”还请的话,就再也没机会孝顺父母了。

(因为他们的债"房子贷款"是三十年还清)。所以最后就离婚了。



有的人真的好象不知道人最终是要死的。

等到你死了,你积累的财产是带不走的,真的,真的带不走。( 而你的子女,估计

你也不想让他们沦落到靠你的遗产过日子吧?)



如果人死后有下世的话,你多孝敬父母一点,至少也能积点阴德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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